智能时代,电梯物联网发展方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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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者:睿泉科技
  • 发布时间:2023-07-06



01

标准引领与支撑

电梯品牌众多、类型众多,电梯物联网设备更是千差万别,信息平台也各不相同,数据采集更是百花齐放,因此,对电梯物联网行业来说统一标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标准的制订,不管是政府主导的国标,还是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技术联盟主导的行标、团标,都必须站在保护整个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共赢发展的立场。其中政府监管部门的导向尤为重要,一定要明确电梯物联网标准的制订规划,要加强不同标准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避免出现多头制订、重复制订、标准打架,通过标准提高电梯生产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提升政府部门的监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与电梯物联网相关学科的深入发展,鼓励电梯物联网行业的技术创新。
2019年3月,中国电梯协会组织起草的《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测系统的通用要求—第1 部分: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团体标准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标准与GB/T 24476-2017相比,更加细化,更具有操作性,更易于落地执行,是GB/T 24476-2017 的有益补充。同时,其他有关电梯物联网的系列标准,包括数据分析规则、数据安全等也已列入了相关机构的制订规划,尚需尽快启动,及早发布实施,与GB/T 24476-2017 一起为电梯物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

02
政府推动,企业积极参与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应具有连续性和明确性,至少在省级层面需要制订可行的区域性电梯物联网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可以通过立法、修法,发布实施办法等,对推动电梯物联网发展做出明确规定,很多省、市已经实现,如无锡市根据《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共场所和新安装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并与电梯日常维保单位有效联网”;监管部门还可以依据上述法规、规章,通过修订检验规程等技术法规,将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梯物联网装置列入电梯安全检验的必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检验不予通过。
省级政策层面以下,具体到每一个城市,则应明确提倡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 模式,鼓励、接纳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在遵从国家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电梯物联网这一智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财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 年上半年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7 867 个、投资额11.8 万亿元。已签约落地项目3812 个、投资额6.1 万亿元,已开工项目1762 个、投资额2.5万亿元,意味着这一模式已经非常成熟并成为常态。PPP 模式中,根据电梯物联网项目中电梯数量多、基础设施投入大、周期长、后期运维压力大等特点,各地可重点采用“建设、移交、运营”的“BTO”模式以及“建造、拥有、运营”的“BOO”模式,数据所有权归属政府,经政府同意后允许运营企业合法使用。这两种模式下,参与建设方的责权利更加清晰且有保障,预期前景比较明朗、稳定,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快速完成项目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乘梯安全需要和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需求,而此后的长期运营则交由企业进行,通过多种运营方式取得合理的经济效益。此外,电梯物联网项目建设亦可以采用政府服务外包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以长远目光看待项目,摒弃急功近利思想,积极参与,踏踏实实把项目做好,使人民群众满意,政府满意,才有可能为企业带来后期合理、持续的经济效益。

03
规范行业、资源整合,建立统一数据平

从整个产业总体上看,要将国家关于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在政府监管部门主导下加快标准制订和宣贯实施,加强资源整合与配置,达成业内共识,保证已投入的资源不浪费,新扩建项目不盲目重复。
政府监管部门确立了指导方针以后,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和其它行业组织应该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组织研讨、协商、技术研究等形式,形成支撑行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和行业准则等基础条件,然后通过加强企业间的相互协作,逐步消除企业平台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统一集中。另外,通过加强行业协作,还可以提高企业业务扩展时与有关方面的谈判能力,保护行业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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